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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峻法是哪家的思想-严刑峻法的后果

2026-02-13 11:59:17 1人已围观

简介1.法家学派主张的什么2.评价秦始皇3.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家中比较著名的有哪些?4.儒,法两家政治主张各是什么?两种主张在目的上有何相似5.如何评价洪秀全的法律思想?6.我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曾经使用过哪些思想治国,如儒家等?法家学派主张的什么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李斯。  作品:《韩非子》  

1.法家学派主张的什么

2.评价秦始皇

3.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家中比较著名的有哪些?

4.儒,法两家政治主张各是什么?两种主张在目的上有何相似

5.如何评价洪秀全的法律思想?

6.我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曾经使用过哪些思想治国,如儒家等?

法家学派主张的什么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李斯。

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评价秦始皇

一、政治

1.提高帝王尊严:赢政自以为功过『三皇』、德兼『五帝』,故兼采古代共主之尊号而合为『皇帝』,用作天子之专称。从此中国历史上之君主便称为『皇帝』,赢政则被叫做秦始皇。此外,又用一系列专门名称来显示全国最高统治者之无上权威,如皇帝自称『朕』,其命令叫『制』或『诏』,其用印则曰『玺』。

2.厉行中央集权:丞相等各自向皇帝负责,一切听命於皇帝。另废除世卿世禄制,自中央至地方官员均由皇帝任免,无权世袭。

3.实施严刑峻法:秦朝在秦国原有的法律基础上,修订了一套严密之法律,颁行於全国。

二、军事

1.修筑长城:秦始皇把战国时北方燕、赵、秦三国旧修之长城连接起来,『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万余里』。

三、经济

1.统一货币:禁止使用六国各自的龟、贝、玉等币。规定全国统一使用金、铜两种圆形货币,其中金为上币,铜为下币。

2.统一度量衡:以商鞅时的秦国度、量、衡器具,作为全国斗算长短、大小、轻重之标准。

3.定土地私有:秦自商鞅时废井田、开阡陌以来,即逐渐允许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统一全国后,秦室更加重视农业生产,让占有土地之百姓呈报占田数并纳税,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之合法。

四、交通

1.修建驰道:秦在原来六国车马道路之基础上,修建宽阔一律之驰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

2.沟通水路:秦疏浚鸿沟作为水路枢纽,又於公元前二一四年,修长达六十多里之灵渠,沟通了湘、漓二水。

五、文化

1.统一文字:战国时期,『田畴异亩,车途异轨、律令异瀳、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令李斯把原来秦国之大篆整理简化而成小篆,在全国通行。后又简化小篆成隶书,亦在秦代流行於全国。

2.统制思想:为防止百姓反抗,秦始皇在思想上也实行了严厉之统制,如颁布令,大肆收缴焚毁书籍,又坑杀非议朝政的儒生四百余人,史称『焚书坑儒』。

六、对外

秦始皇於并吞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复北伐匈奴、南平百越,使中国版图大定,西自陇蜀,东至辽东,北起大漠,南抵南海,形成后来中国疆域之基础。

1.北伐匈奴:战国末年以来,匈奴时常南侵,威胁到燕、赵、秦等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公元前二一五年,乃在燕、赵、秦旧长城之基础上,加以增筑,连结成一条长达五千余里的所谓『万里长城』。是为古代中国及世界最伟大的建筑工程之一。

2.经略百越:百越乃古代中国南方越族之泛称,在全国统一之前,秦已逐渐征服瓯越、闽越等。

◎ 秦始皇暴政篇

1.徵敛无度,赋税奇重: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与工程建设,满足穷奢极欲之生活,始皇不惜对民众课以重税,全国出现『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的严重状况,以致民不聊生,百姓『衣牛马之衣,食犬口之食』。

2.好大喜功,滥用民力:秦始皇急功近利、不恤民情,连年大兴土木、四处征战,为了自己之奢欲,在首都附近造阿房宫、修骊山墓,所耗民夫竟七十万人以上。据估计,当时服兵役之人数远超二百万,占壮年男子三分之一以上。如此重税苦役,实非百姓所 能忍受。

3.严刑峻法,民怨鼎沸:秦自商鞅变法以来,法令即十分严苛,一人罪诛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百姓动辄被罚充苦役或惨遭酷刑。

4.箝制思想,焚书坑儒:秦始皇还把严刑峻法施之於思想领域,大肆统制思想,禁锢思想自由。

五、结论:秦始皇无论在政治、军事、文化上,都有他伟大的贡献,但他残暴的个性,却使人民痛苦不堪,或许这是秦朝灭亡的一大因素吧!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家中比较著名的有哪些?

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思想解放的时代,能人辈出,百家争鸣,但是学派虽然众多,但争鸣却是几个大家而已,今天就让我们看看是哪些大家争鸣。

一、儒家

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代表作是《论语》、《孟子》、《荀子》。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主张有教无类。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二、道家

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列子。代表作有《道德经》、《庄子》、《列子》等,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

代表人物有墨子。代表作有《墨子》。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四、法家

代表人物有韩非、李斯、商鞅。代表作《韩非子》等。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五、名家

代表人物有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作品有《公孙龙子》等。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名家。

六、阴阳家

代表人物有邹衍,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

七、纵横家

代表人物有苏秦、张仪等。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列为诸子百家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八、杂家

代表人物是吕不韦,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及颜师古注)而得名。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着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集。

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

十一、兵家

代表人物有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穰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兵家重点在于指导战争,在不得不运用武力达到目的时,怎么样去使用武力。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十二、医家

代表人物是扁鹊,主张以医救人,同时医家也泛指所有从医的人。

儒,法两家政治主张各是什么?两种主张在目的上有何相似

历史上儒家学派 以“仁”为学说核心,以中庸辩证为思想方法,重血亲人伦,重现世事功,重实践理性,重道德修养.在天道观上,儒家宣扬“畏天命,畏圣人之言”,同时又对神灵崇拜作谈化处理,把超自然的信仰放到了现实人事的从属地位.

在历史观上,它标榜“信而好古”,每每试图恢复“周公之礼”,将捍卫三代典章文物当做自己的神圣使命,同时亦不排斥对不符合时代潮流是礼俗政令加以适当的变通修改.

在修身治国方面,它设计出一整套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的发展人格和安定邦家的方案,为巩固政教体制提供了切实可循的途径. 1、春秋时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我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其思想主张包括:①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主张“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主张以爱人之心调解与和谐社会人际关系.②孔子维护周朝的“礼”,主张贵贱有“序”,这是他政治思想中的保守部分.③主张以德治民,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统治者要爱惜民力,取信于民,正身律己.④主张逐步改良,认为制度是不断损益变化的,历史是不断演进的.⑤有教无类、学思结合、老实、谦虚、时常复习等教育主张.孔子的思想后来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儒家文化也成为我国传统文化最主要的部分.2、战国时期:①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学说,政治上主张施行仁政,并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他主张“政在得民”,反对苛政,反对统治者“虐民”“暴民”.孟子主张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的劳动时间,宽刑薄税.孟子主张性本善,认为生生下来就具有善性,善性是人所固有的道德品质.子在我国封建社会里,被统治者尊位“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对我国传统文化影响至深.②荀子:他具有唯物思想,认为自然有自己的规律,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即掌握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造福人类.3、秦汉时期:①秦始皇施行焚书坑儒的政策,是对儒家思想的一次沉重打击.②董仲舒对儒学加以发展:他认为天和人息息相关,皇帝要依照天意办事;要用儒家思想统治天下,其他学说都要禁止,这样法令裁制度可以统一.他倡导的儒学的核心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应当建立太学等学校,用儒家经典作为教育内容.③汉武帝时期,采纳董仲舒简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倡“大一统”思想,儒学从此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也逐渐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4、宋元时期(宋代理学):①理学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佛教和道教思想形成的新儒学.②南宋朱熹是理学发展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第一性的;“气”只是构成宇宙万物材料,是第二性的.他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认为人欲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因此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实际上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辩护.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韩非.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韩非(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中国战国时期韩国人,哲学家.法家学派创始人.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後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 ? 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 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 ? 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後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先秦诸子中,儒家和法家是最有影响的学派,儒家对传统的“礼治”采取的是一种温良的‘损益’态度,提倡‘礼治’、‘德治’、‘人治’以反对当时的变革思潮和法家的‘法治’主张.法家对传统持一种激进的改革态度,以‘法治’的理论攻击儒家的学说.可以说在先秦诸子中,儒法两家的对立最为显著.” 总体来说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过程中,儒家和法家最具有影响力.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特别是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在汉以后近两千年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并成为封建立法、司法的指导思想,之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推崇是因为它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提供了长治久安的理论和统治方法.而法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以法治国”,形成于战国中期,从这个中国古代法律总体来看,法家思想指导了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商鞅以《法经》为基础,在秦国变法过程中,制定了秦律,而秦律实为中国古代法律之宗,汉承秦制,直至清代,虽历代历朝不乏立法活动,但就法律的体系、篇目甚至一些条款大都可以追溯到秦律这个源头.”因此透过儒法两家从对立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可以形成一条对中国古代法律和法律思想发展比较清晰的脉络.

一.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不同治世理论下的价值尺度

作为治世的指导思想,儒家的道德主义和法家的功利主义有着迥然不同的价值尺度.

1.先秦儒家是孔子创立的学派,孔子出生于有着“周礼尽在鲁矣”之说的鲁国.他对于周公极为崇拜,并企图通过改良周礼以济世.所以他运用道德的形式把“礼治”思想并入到自己的理论体系当中,建立起了儒家学说.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内在的感情判断,那么礼便是这种感情判断的外在表现,因此“德”和“礼”是互为表里的.儒家认为道德是高于一切的存在,孟子就曾经说过“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如果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里所谓的“义”即是道德原则,而“义”的内容就是“仁”,“仁”即是要求人们作到“孝悌”和“忠恕”.在这种思想指挥下,儒家认为“仁”是人的天性,“善”是人的本性,即所谓的“性善论”.至此儒家道德尺度下的理想社会模式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这样的社会中,君有君的威严,臣有臣的本分,父有父的关爱,子有子的忠孝,君主运用道德为天下作出表率,高贵者、尊长者都会受到尊重,卑贱者、幼弱者也能得到照顾,人人都遵守本分,每个人都能在社会中找到相适应的位置,社会和国家自然会安定祥和,天下也就达到了大治.

2.与儒家不同,法家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更是一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在人性方面他认为功利是人的本性,人的行为都是以追求利益为目标的,甚至古代圣贤也不例外,尧舜禹之所以会禅位给后人,只不过是因为在上古的时候天子并没有极大的特权,非但没有比其他人获得更大的利益,相反更要付出更多的辛劳,付出要远远多于所得到的,所以他们的禅让只不过是人性上趋利避害的正常反映,并不是什么“仁”、“义”的体现.既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利益的关系,那么追逐利益就是合理的、正当的.同时这种“好利恶害”的人之本性是无法改变的,是没有办法进行教化的,因此只能加以利用而以之治世,而利用人性的“好利恶害”的最佳手段就莫过于刑罚.

人人生而就对于利有着深切的渴望,那么在社会中就反映在普通百姓对于财富、利益的渴求,君王对天下霸权的期待,所以法家的社会理想境界就应该是国富民强、繁荣昌盛,不仅仅百姓要丰衣足食,国家更要有辽阔的疆域和霸主的地位,而这与儒家的人人恪守本分、“仁者爱人”的思想就有了对立和冲突.

二.德治仁政与奉法而治—不同治世理论下的施政方针

儒家的道德主义与法家的功利主义反映到具体的施政方针上就产生了与之相对应的德治仁政与奉法而治二种不同的政治方针和统治原则.

1.儒家坚持认为以道德为主导的礼乐教化是最好的治世之道,“德治仁政”作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显然继承了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反对统治者“以力服人”的霸道和严刑峻法,主张兴教化实行“以理服人”的王道.之所以反对“以力服人”和严刑峻法在于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勉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孔子认为刑罚有其治标不治本的先天缺陷,刑罚只能使民众畏法而不敢妄动却不能使人心服,这种情况下可以避免人民犯罪但是却没有羞耻之心,只有用礼与道德去感化人民,人民才会因有羞耻之心而不去犯罪.儒家之所以认为“德治”优于“法治”就在于法律是无可奈何时不得不采用的手段,是消极和被动的.

在儒家的“德治仁政”方针的施行过程中,“法先王”是最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儒家倡导以道德为先,遵从古代先贤哲人,凡事从圣人那里寻求依据,在圣贤情节之下“言必称尧舜”.因此儒家的为政之道更多的是依靠榜样的垂范作用,孔子推崇的“德政”就是以圣贤为楷模,国君身体力行通过“以理服人”的道德感化来使民众依从.从总体上看这是一条自上而下的上行下效之策.

2.与儒家不同的是法家更多地强调施政方针与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法家对社会发展持有肯定、乐观的态度.“法家认为:社会的一切发展与变化都是必然的、合理的、不可逆转的.”因此他们主张君主应当因时制宜不断变法,随着时代和社会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更正统治方针,也就是与儒家“法先王”想对应的“法后王”.

韩非认为人性是趋利而畏害的,因此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来应对各种事物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实行法治可以巩固君主的统治地位,更可以威慑天下使民众不敢以身试法而各安其位、遵从本分,从而达到民富国强、开拓疆域的抱负.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法由于其本身的方便、快捷、稳定和有效,无不代表了法家的功利主义理论.同时由于法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惟一利字之所在,所以君主和臣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一种简单的利益关系,君主依靠臣下来统御天下、开疆拓土,臣下依靠君主来获得封赏、权力和富足生活,双方只是靠利益维系而不存在“义”,这样儒家所推行的仁义教化和道德感化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而要维系整个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法”就是不二的选择.

同样由于人与人之间充满着追求利益的弱肉强食,那么就像拥有锋利爪牙的老虎才能制服犬,君主要治理天下就必须拥有一件有效的武器这就是“法、术、势”.“法即国家颁布的法律,术是君主隐藏不宣的权术,势即君主高高在上的威势.”这三者紧密配合并由君主牢牢掌握刑罚和恩赏并重的手段推行法治,最终达到法家“奉法而治”的政治理念.

三.尊卑等级与平等废私—不同治世理论下的治理原则

无论儒家亦或是法家在其创造流派学说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要维护君主的地位,巩固君主的统治,但在对于君主以外的其他人的治理原则上儒家与法家有着根本的区别.

1.儒家的渊源来自于西周的“礼”,“礼”强调的是宗法等级制度和宗法血缘关系,因此儒家的政治主张也就自然而然地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反映到政治方面就是要视人们的地位尊卑和血缘亲疏来确定不同的对待方式.在儒家的理论中尊长者拥有远超他人的特权,这种等级特权是天经地义的.儒家认为人有尊卑、智愚、贤不肖的不同,其大力宣扬的“三纲五常、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无一不是这种观点的体现.因此在儒家的治世思想中人人都要遵守本分,由上位者制定规则、发号施令,普通百姓只能顺从依附而没有丝毫参与和质疑的权利,也就是“社会应该有分工,应该有尊卑、贵贱的等级,这就是他们把人分为君子小人,劳心劳力的根据” ,从本质上讲儒家推行的是一种政策.

同时在政策的施行过程中由于继承了大量“礼”的思想,尊卑等级的差别更加明显,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无疑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在儒家理论中也要求君主体恤臣民,父家长要善待子女,但从程度上讲与要求臣民的忠和子女的孝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种差别势必造成在国家治理上的偏废和不公,对此儒家坚信通过道德的方式使可以化解的,起码可以使民众安于现状从而维护君主的统治,不致破坏社会存在的基石.

2.法家诞生于一个“礼崩乐坏”的时期,这个时候“礼”在面对诸侯国的互相征伐和动荡的社会局势时就逐渐显得力不从心,法家顺应形势推行“奉法而治”的方针,采用一种强势的手段来统御民众,通过严刑峻法来贯彻君主的意图.如何维护法律的权威使之在民众心目中树立一个不容侵犯的形象是法家需要解决的问题.韩非的法治就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必罚,即使王公亲贵也不例外.当然韩非的法治不同于我们今时今日的法制,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也不可能作到真正的人人平等但是法家毕竟主张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事,不受特权尊卑的影响,强调推行法治必须一视同仁,依法赏罚、量才录用、论功行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君主不要以自己的好恶来治理国家.

尽管在政治生活中法家也要求人们不做超出自己本分的事情,但是对于渎职者和越权者一样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既不懈怠也不妄为的状态,比之儒家的政策来说还是具备其自身一些积极意义的.

虽然儒家和法家思想相互对立,但从中国古代历史的整体上看历代统治者大多标榜自己走的是儒家路线、以德治国,而实际上都采用了法家的法治方法来治理社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喜于道德而恶于刑罚乃至忌谈法律,以德治国会博得圣主贤君的美誉,以法治国大多只能获得残暴不仁的恶名,当然这与法家大力推行严刑峻法也不无关系,法律过苛过严有时只会适得其反.事实上中国古代治世理论是道德和法律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过程,双方各有各的作用与功能,通过对儒家和法家思想的比较可以客观、全面地把握儒家和法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功过是非.

如何评价洪秀全的法律思想?

洪秀全的法律思想集中反映在1844年至1847年写成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著作中,另外还反映在以他的名义发布的太平天国的诏书、诰谕、法令、条例和制度里。

一、“斩邪留正”,“除妖安良”

洪秀全早年提出的“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的战斗口号,以及后来用杨秀清名义发布的《太平救世歌》中提出的“降妖安良,政教皆本天法,斩邪留正,生杀胥秉至公”的革命思想,一直是太平天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人无私财”,“逆者议罪”

洪秀全认为,产生弊端的根源是“一出于私”的社会经济制度。因此主张“人无私财”、“天下为公”。他提出,在太平天国实行圣库制度,“将一切所有缴纳于公库,全体衣食由公款开支,一律平均。”《天朝田亩制度》是这种公有思想的具体法律表现,它以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核心,提出了一套社会结构的设计,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制,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计口授田,财产公有,共同生产,彼此支援。

为了保证上述理想的实现,洪秀全主张“逆者议罪”。凡缴获财物攫为私者,“一经查出,斩首示众”

三、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洪秀全在“天下一家”思想的指导下,主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考试制度上,规定妇女可以同男子一样参加考试,在经济上,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在婚姻制度上,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男女自由结合,反对卖卖婚姻。结婚发“龙凤合挥”证书。

四、严刑峻法,轻罪重刑

洪秀全认识到,仅仅用暴力推翻清朝统治是不够的,还必须用刑法同分子,以及各种危害社会的破坏分子做斗争,对违法者严加惩处,因而形成了严刑峻法思想。洪秀全的重刑思想在刑罚上表现为极端的残酷性。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把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革命思想发展到了最高峰,他的法律思想也夹杂着严重的封建毒素。首先是皇权思想。其次是等级特权观念。

我国古代历史上统治者曾经使用过哪些思想治国,如儒家等?

简单地说,秦朝的时候采用过以韩非子为代表人物的法家思想,西汉初期曾经采用过黄老学派的思想(即黄老之术)治国,从汉武帝开始独尊儒家之后,儒家思想就一直居于正宗地位,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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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九流

古代指儒教、道教,释教为“三教”;儒、道、墨、法、名、杂、农、阴阳、纵横九家为“九流”。后来泛指宗教、学术中各种流派。

儒家:又称儒教《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由孔子创立, 并被汉以后封建统治阶级奉为正宗的叫个学派。

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名丘,因排行第二,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南)人。春秋末期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先世为宋国贵族,尊祖时迁居鲁国,父叔梁纥作过鲁国陬邑大夫。孔子自称: “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早年业儒(为贵族相礼,作吹鼓手之类),又为委吏(管理粮草)和乘田吏(管理畜牧)。少时以知“礼”出名,相传曾问礼于老聃(老子)。官任至鲁国司空、司寇,并代行相事,但时间不久。相传鲁定公十四年孔子为司寇时,以五恶(心违而险、行辟而坚,声违而辨,记丑而博,顺非而泽)罪名乱政而诛少正卯。后周游列国,未被重用, 聚徒讲学,有弟子三千,知名者七十二人。晚年删诗书,修春秋,订礼乐,建立儒学体系。孔子的思想言行由其门徒所记录和整理的《论语》一书保存下来。

儒家学说的主要思想和特点是“祖述尧舜,宪章(效法)文武, 克己复礼”。崇“礼乐”,尚“仁义”,始“正名”,重“亲亲尊尊之恩,行忠恕中庸之道”。在政治上主张“德治”、 “仁政”,重视“礼义”教化;奉行德刑兼施,以刑辅德的方针。战国时期,儒家分裂为八派,以孟子和荀子为代表的两派影响最大。特别是孟子一派,宋以后被看作孔子嫡传,儒家正宗。儒家在先秦虽称显学(著名学派),但未高出其他学派之上。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除极短时期以外)一直被封建统治阶级奉为统治思想,处于正宗地位;哲学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是在儒家内部进行的。从西汉董仲舒、唐韩愈,北宋程颢、程颐,南宋朱熹,陆九渊,明王守仁等人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孟子的唯心主义传说;从东汉王充、唐柳宗元,刘禹锡、北宋张载、南宋陈亮、叶适、明王廷相、明清之际王夫之(船山)、清载震等人主要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唯物主义传统,两翼对孔子则各取所需,共尊孔子为圣人。儒家学说统治中国达二干余年之久,是中国建设民族文化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其中有糟粕,也包含着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文化遗产,需要一分为二,批判地继承。

道家:又称道教,其学派由老子所开创,其门徒一直将学术起源追溯到黄帝,故道家又称“黄老之术”。

老子又称老聃,姓李名耳, 字伯阳,春秋末期哲学家,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历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的史官,管理王室藏书,相传《道德经》(亦称《老子》)一书,八十一章,五千言,即老子所著。

道家之名,始见于西汉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称为道德家;《汉书·艺文志》称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以后有杨朱“为我”学说,主张“全性葆真,不以物累形” (《淮南子·汜论》)。再后约与庄子同时,在齐国稷下出现了道家的几个流派:有主张“情欲寡浅”, “禁攻寝兵”的宋铲、尹文派;有主张“弃知去己”, “齐万物以为首”的田骈、慎到派;有主张“澹然独与神明居”的关尹派(据《庄子、天下》)

道家学说经过庄子的发挥达到全盛,与儒、墨鼎立而三。道家主张“天道自然无为”,否认上帝和鬼神主宰一切,认为“道法自然”,“道”是“无”,无象、无形。“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宇宙万物是由“道”派生出来的。 “道”是世界的主宰,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其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 “无为而治”,希望社会退到原始状态,这种思想是消极的,的。道家对事物的矛盾及其转化有较深刻的认识,认为矛盾有双方相互依存,并看到矛盾会向反面转化, “反者道之动”所以说“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这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他忽视斗争在转化中的作用。战国中期出现的黄老学派,吸取老子“虚静”思想并加以改造。汉初统治者据以为指导,实行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 曾收到一定效果。魏,晋玄学崇尚庄老, 以道家观点解释儒家经义,促成儒道融合。后道家思想虽再占统治地位,但始终作为儒学的补充而为统治者所利用。 道家的自然主义的天道观和辩证法包含着合理的因素,在中国哲学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释教;又称佛教, 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

释教起源于印度,相传公元前六世纪至五世纪由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净饭王的儿子,释迦族人悉达多·乔达摩所创立,后来佛徒门尊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圣人)。29岁时痛感世人生,老,病,四种苦恼,又不满当时婆罗门教的种性制度和祭司的特权地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解脱一切,毅然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修道,经过六年,最后才悟道成佛。

释教思想主张平等、为善,禁欲、苦修、出世、涅盘(意为人后升入到最完善、最幸福的精神境界)。为了抑制自己追求生活的意向,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视为“空”,但又认为者的灵魂是根据他“前生”的行为如何而投胎为人、为动物或为植物。如果“善业”超过“恶业”就有好的转世,大力宣扬了地狱轮回, 因果报应等迷信思想,从而否定了社会的根本改造。因此提出了不对抗暴力的教义,抹杀了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掩盖了劳动人民受苦的根本原因,让劳动人民安于贫困和无权地位,以利于统治阶级。

佛教在古印度阿育王时代宣布为国教(公元前272年——前232年)。后来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分成了“小乘” (为早期佛教)和“大乘” (为后期的新教派)。 “小乘”着重伦理教诲,追求“自我解脱”,不拜偶象。认为只要自行修行,就能入“涅盘”,但不能人人成佛, “大乘”崇拜偶象,鼓吹“救度一切众生”,认为只要虔诚信仰和修行,人人皆能成佛。

佛教约在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二年)传入中国内地,被视为神仙方术的一种。但一般以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有佛经介绍到中国来,才作为中国正式有佛教之始。此后佛教教义逐渐同中国传统的伦理,宗教观念相结合。魏、晋、南北朝佛教同玄学关系密切,广泛流传中国,至隋、唐达到鼎盛。两宋以后,佛教某些教义为儒教所吸收,逐渐衰微。佛教在我国一方面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奴役人民的工具,另一方面它促进了中,印文化交流,从中吸收了印度哲学,文学、艺术,建筑、雕塑等方面的知识,丰富了中国文化宝库,成了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墨家:为墨子创立的一个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墨子名翟(公元前468年——前376年),是战国初期的思想家,政治家,宋国人。 曾做过宋国的大夫,在宋国活动时间较长,后居鲁国。 曾习儒术, 因不满儒家烦琐的“礼”,另立新说,聚众讲学,成为当时儒家的主要反对派。墨子自称“”,做过木匠,是个体力劳动者,在技术上有较高的造诣。后来上升为士,精通当时的历史文化典籍。

墨家学派思想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塟”、“天志”、“明鬼”、“非命”。信奉墨子学说的人称“墨者”,是一个组织严密,坚守纪律的社会团体。这个团体的***称为“巨子”、“巨子”的职位,由前任“巨子”传给他所认为的贤者,所有“墨者”都服从“巨子”的指挥。他们还有一定的法规, “墨者之法,者,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他们的生活极为清苦,但非常勇敢“赴火蹈刃,不旋踵”。墨子后,墨家分为相里氏、相夫氏,邓陵氏三派,后期墨家放弃了墨子学说中的“天志”,“明鬼”等宗教迷信观念,对自然科学中的几何学.光学、力学等作了极有价值的探讨,对名实关系、感觉与思维关系作了唯物主义的分析,在古代逻辑学和认识论上有很高成就。

墨家学说对当时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为显学,秦,汉以后渐衰。西晋时鲁胜注《墨辩》,力图振兴墨学, 因后继无人,几成绝学,直到清代中叶,墨子著作才被学者重视研究. 《墨子》书五十三篇,大部分是研究墨子的可靠材料。

法家:战国时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韩非(公元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末期思想家,唯物主义无神论者。

韩非出身为韩国贵族公子,为人口吃,长于著书,不善言辞。 与李斯同学于荀子。曾建议韩王变法图强,未被采纳。他的思想主张得到秦王政(即秦始皇)的重视,被邀至秦国,不久,因姚贾,李斯之谗下狱,被迫自杀。他综合了商鞅的“法”, 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集法家之大成,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

法家思想在经济上主张废除井田,建立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 重农轻商,奖励耕战,在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行“郡县”,建立君主集权统一国家,强调君权“神圣”。为了打击当时旧贵族势力,提出“法不阿贵”,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有度》)的主张,认为“功利”是“善恶”的标准,主张严刑厚赏,在用人方面主张“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在思想教育上主张废弃儒家“仁义”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强调历史的发展变化,主张“不期侑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之为备”,提倡“法后王”,承认今胜于古。在认识论上注重实际, “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辩”,检验言行的客观标准是“功利”。

法家的政治主张大多切于实用,为当时许多诸侯国所采用。秦国用韩非学说,对统一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法家以“性恶”为其法治理论依据,认为没有“自善之民”,因此“不务德,而务法”,包含着对人民严厉控制,残酷镇压的手段,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西汉以后的封建统治虽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仍采用“外儒内法”,儒、法兼治的方法。法家主要著作有《商君书》和《韩非子》。

名家:战国时期以辩论“名实”问题为中心的一个学派,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战国时称“刑(形)名家”、 “辩者”,西汉时称名家。他们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公孙龙和惠施。

公孙龙(公元前325年至前315年之间,于前250年)客观唯物主义者,逻辑学家,赵国人。 曾劝燕王偃兵,并曾和赵惠文王讨论偃兵,做过平原君的门客。

惠施(公元前370年——前318年)战国时期名辩思潮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逻辑学家,宋国人。 曾做过魏相,在魏国掌权达十五、六年之久,政治地位很高、《庄子·天下篇》说: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可见他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名家在名辩思潮中独树一帜,考察细密,主张“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强调名称和事实必须完全相符,正了“实”, “名”也就正了。其见解常和当时流行的看法相反, “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惠施提出“合同异”,从事物同异的相对性,引申出事物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得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天地一体”的结论。公孙龙提出“离坚白”,认为石之“坚”和“白”相分离,视觉可见“白”而不见“坚”;触觉可得“坚”而不能得“白”,把感官的不同作用绝对化,夸大个性,否定共性。荀子在评论名家时,一方面肯定“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另一方面又指出他们“好持怪说,玩琦辞” (诡辩)。名家的名辩理沦曾被后期墨家所批评和发挥,名家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他们的著作除《公孙龙子》现存一部分外,余皆早佚。

杂家:战国末至汉初,糅合各派观点的学说的学派,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称其“兼墨儒,合名法”,是当时政治上趋向统一、学术上要求综合的产物。杂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吕不韦。

吕不韦(?——公元前235年)战国时秦相。本为阳翟(今河南禹县)巨富大贾。时秦公子异人以人质于赵,吕不韦认为“奇货可居”,用千金为之活动,计使异人归秦嗣位,即为秦庄襄王,他为国相,封文信侯,食洛阳十万户, 门下有食客三干,家僮万人。秦王政(即秦始皇)年幼即位,他继任国相,称“仲父”;秦王政亲理政务后,他被免职,迁放蜀郡,忧惧饮鸠自杀。

杂家自称“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 (《淮南子·要略》),取各家之长,舍其所短。它虽然兼采儒、墨、法,名之说;但受道家影响最深, “其得道家之正传,而所得于道家,亦较诸家为多者,则惟杂家”。 《汉书·艺文志》载杂家著作共二十家,四百零三篇,今多已佚。 《吕氏春秋》为秦相吕不韦广邀游士门客所作。 《淮南鸿烈》为西汉淮南王刘安宾客编纂,为此派的代表作。

农家:战国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派别《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他们的主要代表人物为许行。

许行:战国时楚人,有学生数十人,都穿着粗布衣,打草鞋,织席子以维持生活。政治思想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自理炊事)而治”。即人人必须劳动,虽国王也不另外。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农民的一种理想(见《孟子滕文公上》)。农家还总结了农业生产上的技术经验。如管子中《地员》等编,《吕氏春秋》中《上农》、《任地》,《辩土》、 《审时》等篇都是研究先秦农业科学的重要著作。

阴阳家:战国时期提倡阴阳五行学说的一个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邹衍。

邹衍(公元前305——前240年)齐国人。 曾在齐稷下著书, 言治乱之事。到过赵国,在平原君处同公孙龙辩论“白马非马”。最后到燕国做官,受到诸侯“尊礼”。知识渊博“闳大不经”,人称“谈天衍”。此派学说是由古代从事丧祭活动的巫祝方士转化而来。邹衍运用五行相生相胜的说法创立“五德始终说”,认为“五德转移,各治有宜”。把古代最早出现在《周易》一书的“阴阳”观念和“五行”观念糅合到一起,倡导阴阳五行说,用来解释历史上的朝代兴替的原因,为新兴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随着五行思想的盛行,它被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所利用,赋与了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成为两汉纤纬学说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阴阳五行中也有一定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它对我国古代的天文、历数,特别是对中国医学理论的发展和系统化都起过很大的作用。其合理因素始终被一些唯物主义哲学家所继承。写成于战国时期的《礼记·月令》 (收入《吕氏春秋》)作为《十二纪》的首篇,分月记载夏历十二个月的时令及其相关事物,把各类事物归纳在五行相生的系统中,阐述四时运行和农作物生长的关系,并制定生产活动措施,有人认为是阴阳家的著作。秦,汉时期此派逐渐与儒家合流。

纵横家:战国时期专门从事外交活动的一批谋士(说客)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他们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和张仪。

“合纵”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字季子(公元前344年——前284年)战国时东周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主张“合纵”,联合六国以拒秦。曾为燕昭王亲信,奉命入齐,从事反间活动,使齐国“西劳于宋,南罢(疲)于楚”, 以便削弱齐国,以防齐国谋燕。初入齐,得到齐王信任用为相。秦昭王十九年(公元前288年)自称西帝;约齐闵王并称东帝。他劝说齐王取消帝号,又和赵奉阳君李兑“合纵”五国攻秦,迫使秦昭王废帝号,并归还一部分魏、韩地、被赵封为武安君,旋又助齐闵王攻灭宋国。后燕将乐毅联合五国兵大举攻齐,他的反间活动暴露,被齐王车裂而。(《汉书·艺文志》)纵横家《苏子》三十一篇,今佚。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保存有苏秦的书信和游说十六章反映的情况与《史记·苏秦列传》所说有异。

“连横”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张仪(?——公元前310年)战国时魏国贵族后代。秦惠文君九年(公元前329年)入秦, 次年为相,封武信君。执政时曾迫使魏惠王献上郡十五县于秦,又说惠文君自称为王,推行“连横”策略,主张六国分别以事秦,瓦解齐、楚联盟,并出兵夺取楚汉中地。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 与司马错等率军攻灭蜀、苴、巴三国。 后一度入魏为相,被逐回,不久而卒。(《汉书·艺文志》)纵横家有《张子》十篇,今已佚。